项目流程管理和项目是相伴而生的,如果说起项目管理的历史,那可要从远古时代开始。诸如长城、始皇陵、金字塔之类的重大工程就已经存在了某种形式的项目管理。但是直到1900年代初,项目管理才变得更加正式。1917年Henry Gantt创建项目管理最早的主要工具之一“甘特图”,从此以后更多用于帮助团队保持项目正常运行的项目管理方法与辅助工具应用逐渐产生。
作为项目经理,了解项目管理的历史很重要,这不仅是为了了解发生过什么,更多的是可以了解项目管理的方法是如何产生的,并随之思考如何将它们应用到你如今的工作之中。项目的管理方法有很多种,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关键路径法”。
关键路径法最早是在1957年由雷明顿-兰德公司(Remington- Rand)的JE克里(JE Kelly)和杜邦公司的MR沃尔克(MR Walker)提出的,用于对项目日程进行安排,它适用于工作量大且不能延期的项目。
在项目管理中,关键路径法是最基本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而所谓的关键路径则是项目规划中最长的路线。同时它也决定了项目的总消耗。所以关键路径在整个项目中是至关重要的。
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关键路径法的原理很容易理解,也易于操作,因此被广为流传。然而,依然有些项目团队在使用关键路径法实践项目时,无法按原定计划进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延期,甚至导致项目失败。
其实,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关键路径法已经渗入到各个领域,其中包括软件开发,工程项目,甚至产品开发。不过,当使用关键路径法后,虽然明确了每项活动的最早时间和最晚时间,不过也有些弊端,例如对于非关键路径上的、可以推迟启动的活动,容易造成拖延误时,或者因了解关键路径上的关键活动工期中存在“水分”,明明有机会按时完成的工作反倒延误了,并最终导致了项目的延期。
本来项目信息缺口越小,对项目的执行越有利,但是使用关键路径法后,隐藏的可以推迟的时间信息给了很多人拖延的理由。这样看来,导致延期的原因还真的是因为“你知道的太多了!”
其实每个人可能都会犯“拖延”的错误,这种“把事情拖延到不能再拖延的时候才去做”的现象,被称为“帕金森定律”,也称“大学生定律”(大学生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也是因为拖延导致的)。虽然这是一个经验定律,但具有相当普遍性。
关键路径法现在已经慢慢地退出了项目管理的舞台,但是有个遗留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导致项目执行失误的是到底是管理论?还是人员管理的失误?
虽说,借鉴前人的各种方法论、或者使用信息化管理软件给我们的项目工作带来了便利,但是我们要清楚,它们只是用来辅助我们完成项目的工具,最终的项目成果、能否按时、按质的交付还是要靠我们自身的努力,对于项目的成功与否,不能拿工具来背锅。